俗!俗不可耐!
白丽拿来拖鞋,浅浅地笑,“家里很少来客人,所以没准备合适的。”她拿来的是一双高级酒店才有的一次性纱棉拖。
老王连忙称赞,“这已经很好了。”脚伸进去,感觉温馨。
看看,这就是所谓的千人千性,虽然都是女人,而且是一般年纪,白丽的审美和生活情调相比起林艳,高雅了好几个维度。
老王心思又开始活泛,也不知道,高雅的女人在床上是个什么风格。
这念头一生,身体就有反应,赶紧把目光瞄准墙上的装饰画,皱着眉头假装斯文,“这是毕加索的吗?”
白丽递过来一杯清茶,笑,“是我画的,懒得去买,就自己随便画了幅裱了,让你见笑。”
老王连忙摆手,“不敢不敢,你画的真好,比达芬奇都画的好。”说到此又不免拿白丽和林艳做对比,看看人家白丽的业余爱好,再想想林艳,这个二货平时有空除了淘宝没别的。
当初真是脑子被驴踢,怎么想的让林艳把孩子生下来?当初要是给她一笔钱把孩子打掉,现在白丽不就成了自己妻子?夫妻两个每天花前月下,何等浪漫?
转念想也不妥,自己后两年不能人事,白丽也会独守空房,女人长期得不到满足,怨念极深,估计日子也好不到哪里去。
白丽弄了两碗砂糖燕麦牛奶粥当宵夜,老王尝一口,说不出的美味,大肆夸赞,“丽丽的生活真的有情调,林艳简直没法比,她从来不会注重养生,大晚上饿了就要烧烤,要不就去外面大鱼大肉,我后来的身体肥胖油腻,她有不可推卸的责任。”
白丽轻笑,“她的性格是那样,再不好,也是你妻子。”
老王被说的心痒痒,胆子也变大,再一次表面立场:“跟她结婚,是我这辈子最大的失误,真的,如果可以重来,我一定会鼓起勇气,向你求婚。”
白丽立时面红,害羞低头,咬着嘴唇,“你不是有了第二次机会?”
幸福来的好快好突然,让王建明有些惊慌失措,如果是在外面这样说,他可以理解为开玩笑,但此刻孤男寡女独处一室,这么说就代表认真。
老王心热了,双眼冒火,呼吸都跟着急促,双眼怔怔地盯着白丽,精致的脸庞,纯真的眼神,还有那两片单薄幽怨的唇。
老王控制,再控制,很想像个君子一样,结果没控制住,化身为野兽,一步跨过茶几,跳到对面,将白丽抱住。
动作疾若闪电,白丽都没反应过来,人就被面前的小鲜肉堵住双唇。
她双眼睁大,满脑子惊恐,慌乱,思维意识都涣散。
思绪又回到五年前,那天晚上老王也是这番作态,开始说只是在家里喝杯茶,白丽给他把茶倒好,他一口都没沾就直接扑上来。
当时白丽慌的尖叫,用力推他,脑袋乱摆,她受不了王建明嘴里那股酒气……
可今天却是不一样的感觉。这猛然间的扑来,让她慌乱,害羞,想推开对方,鼻子却嗅到一股少年男儿特有的青春阳刚气息,让她迷乱沉醉,手使不上力。她想摇晃脑袋躲开他的唇,可对方抱的很紧,那温热的怀抱像一具火炉,自己似乎要融化在他怀里。
不行不行,这是自己的仇人,是连续羞辱自己两次的人,必须给予报复。
白丽内心呐喊着,猛然间睁开眼,瞪着对方,以此激励,让自己清醒,好执行接下来的计划。
结果她睁开眼,看到的不是王建明的死肥宅油腻脸,她看到的是轮廓分明炯炯有神的浓眉大眼,那眼神极具侵略性,像贪吃的狼,直射人心底,让人无法抗拒。
还有他的吻,热烈凶猛,带着侵占欲,撩拨着她的双唇神经,甜蜜而羞涩,她要哭了,因为她很喜欢这样的凶猛。
原来,接吻的感觉是这样的甜蜜。